武汉发布刚需优先选房新规 开发商不得突击收资料

29.06.2018  16:25

  原标题:刚刚,武汉发布刚需优先选房新规!开发商收取资料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楚天都市报记者朱泽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了刚需优先选房操作细则。 优先选房房源比例扩大至60%、开发商不得突击收资料、销售后三日内将房源与购房人绑定并公示 ……对于刚需优先选房的各个环节,规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房源比例扩大至60%

  根据规程,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每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而在此前,这一比例为40%。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受户型、价格等限制,目前刚需优先选房房源的数量相对较少,假如一个项目开盘总共推出500套房源,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能约50%,再从中拿出40%,刚需可优先选的仅100套。比例扩大后,直观的变化是可优先选的房源数量增多,无房刚需买到房的几率也会提高。

   什么样的家庭符合条件?

  规程明确,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开发商不得突击收资料

  “收登记资料,仅限今天下午4:00!”据了解,今年武汉推行刚需优先选房以来,部分开发商限定收资料时间,致使购房者恐慌性打印资料、排队等,社会反响较恶劣。

  规程对登记这一环节做了明确规定。

  今后,开发商在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则不能 少于48小时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此前部分开发商人为营造紧张气氛突击收资料、购房者排队登记“抢房”的情况或将有所缓解。

  此外,刚需优先选房程序将与武汉市正在推行的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紧密衔接。对于购房意向多于销售房源的,将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销售3日内绑定房源与购房者

  规程明确,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

  在选房环节,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据了解,该规程已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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