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05.06.2017  22:22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于海涛)昨日,武汉市环保局公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武汉市明翔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按环保要求,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应进行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内法定排污口外排。环保执法人员抽测发现,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偏低,明显超出其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去年4月,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将部分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接外排。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封堵暗管,罚款10万元。

   去年11月,武汉市质监局对武汉鑫缘绿色冶金渣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燃煤进行抽检,发现该公司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用超标煤炭,罚款36万余元。

   今年3月,黄陂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滠口街南湖村检查发现,江杰电镀作坊和成建红镀锌加工作坊均无治污设施、无证照,在民房内违法生产,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区环保局将两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成某、江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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