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不服法院判决聚众堵门 一闹事者被行政拘留

25.09.2014  18:54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5日电(徐丹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两涉案公司多次安排员工及社会人员封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其中一名带头闹事且拒不撤离人员,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因所购买房屋部分建筑面积未能办证,以及房产转让方提出解约,2012年武汉塑霸、中闽机械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转让方武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协助办证义务,转让方亦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退房退款等。

    案件经武汉法院9月初二审终审后认定,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判定两公司退还涉案房屋、武汉某科技发展公司退还购房款,房屋买卖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损失赔偿。

    据武汉中院介绍,武汉塑霸和中闽机械两家涉案企业,因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于9月22日、24日多次安排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驾驶20、30余辆残疾人助力车堵住武汉中院审判楼及办公楼大门,阻碍办公人员及车辆通行。

    24日中午,经多次劝阻无效,法院将一名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对另两名人员予以训诫,其余人员陆续被劝离。当日晚,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对该名闹事者处以行政拘留5日。

    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当事人应尊重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如对法院裁判结果不服,要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和寻求救济,如有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办案机关以及堵塞、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