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情况

17.10.2016  19:12

      自2015年9月正式成立以来,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以改革探索为动力,以建设复合型审判团队为保障,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深入。该庭做法:

一是规范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制度建设。立足全市法院审判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下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受案范围的暂行规定》,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民事、行政“二审合一”模式。

二是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研究,统一环境司法裁判标准。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平台,对环境资源案件的证据规则、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专业技术的判断等问题展开研讨,建立裁判共识。

三是重视与上下级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合力化解环境纠纷。如针对戈顶山系列环保案件中,多次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执法和审判情况,合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案件。

四是加大典型案件宣传力度,提升环境审判工作影响力。如李某某诉何某某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经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宣传报道后,引起了广大民众和不少环境法研究学者的关注。

五是注重对环境法官的培训,打造“专家型”的法官队伍。多次派法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民大学等上级法院、高校组织的环境资源主题的研讨学习,外出学习的法官回来后向全庭法官授课,分享知识,共同提升专业技能。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