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 中心城区最低208元/月

01.07.2014  13:35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 通讯员余轶)明日起(7月1日),武汉上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最低缴存基数分别为每月1300元和1020元。也就是说,武汉职工每月最低公积金缴存额分别为208元和163.2元。

  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表示,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

  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至12%,分别对应的最低缴存额为中心城区208元、新城区为163.2元。

  早前报道:武汉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上调 中心城区提高200元

  楚天金报讯(记者廖桥 实习生刘琪)昨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该市将上调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中心城区及新城区职工最低月缴存基数将分别提高200元和120元。

  昨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缴存单位和业务受托银行下发通知称,将从7月1日起上调公积金月缴存额度。通知指出,今年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3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由此计算,2014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而在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和新城区职工月缴存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分别为1100元和9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将继续执行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武汉月收入低于1900元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楚天金报讯(记者廖桥 实习生刘琪)对于部分低收入者来说,7月1日起,账户中休眠的公积金终于要被激活了。昨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相应细则出台,下月起,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无房职工,将可“年提”公积金支付房租。

  实际上,早在本月中旬,武汉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就曾透露,武汉公积金将帮助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者盘活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并把月提公积金的收入分界线划在1900元。

  此次,细则正式出台,意味着相关政策尘埃落定。不过,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悉,提取公积金除月入1900元以下外,还有部分硬性要求,即必须同时满足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连续缴满12个月以及在武汉无自住住房三个条件。具体的执行情况分为两种,一是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元以下,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一年内缴存的公积金(月缴存额×12个月);二是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300元至1900元之间,或双职工月收入在2600元至3800元之间,可每年提取一次支付房租, 个人提取额为一年内缴存公积金中的职工缴存部分(月缴存额×12个月÷2)。

  对于细则中关于职工月收入的划分情况,据悉是公积金管理系统通过月缴存金额、缴存比例倒推计算出来的。因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需缴存职工提前到公积金中心查询。

  此外,武汉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提醒,在公积金的实际提取中,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无住房登记记录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除此,单身职工还应提供单身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