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出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协调机制

17.03.2022  19:39
      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3月10日,武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落实少捕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衔接协调机制是武昌区委积极担当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对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一次新探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减少,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在这样的背景下,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2年初,武昌区检察院对近五年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分析,根据地区刑事犯罪结构特征和变化趋势,向区委专题报送了《关于推进建立“少捕慎诉慎押”相关机制的建议》,得到了区委、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

  武昌区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着眼市域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将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全局考虑,着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各政法部门协同发力,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武昌地区落地生根。为推动《暂行办法》早日出台,武昌区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积极组织文件起草,并多次开展研究论证,多方征求修改意见。

  本次审议通过的《暂行办法》共二十四条,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等办案环节如何协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衔接配合作了细化规定,为政法干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提供了制度保障。

  “少捕慎诉慎押,不是不捕不诉不押,是要严格、准确、规范地把握逮捕、起诉、羁押的法定条件,在严厉打击暴恐等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犯罪的前提下,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对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犯罪治理、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贯彻好这项刑事司法政策、各政法单位形成合力,是以司法履职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武昌、法治武昌建设。”武昌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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