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还清银行未销案 两年后发现自己仍是“失信人”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莹)两年前已还清信用卡欠款,两年后却发现自己仍是最高人民法院黑名单上的“老赖”,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让已经离开武汉多年的刘先生不得不回汉查个明白。
据刘先生讲述, 9月3日他在购买飞机票时受阻,民航部门告知是因为他上了“黑名单”,后上网查询,刘先生发现自己因一笔12436元的欠款而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俗称 “老赖”),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因而被限制了包括乘坐飞机在内的一些高消费行为。刘先生反复回忆,可能与自己曾欠中信银行一笔1.2万余元的信用卡费用一事有关。据刘先生回忆,2006年他在武汉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7年底他离开武汉就再也没有使用过这张卡。2013年7月,人在北京的刘先生因买房需要出具征信报告,这才发现名下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有一笔约1.2万余元的欠款。刘先生马上还清了这笔欠款,并申请销户。让刘先生疑惑的是,既然早在前年就还清欠款了,怎么还会在黑名单上呢?
由于正值节假日,直到9月6号刘先生才拨通江汉区人民法院电话。法院告诉他必须本人亲自来武汉。由于“老赖”的身份,无法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的刘先生于9月6日乘坐普通列车来到武汉。
江汉区人民法院的黄姓工作人员查询后证实了刘先生的猜测:2008年中信银行因信用卡欠款将他告到法院,此后他就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然2013年已还清欠款,但无论是中信银行还是刘先生本人都没有来销案,所以他一直都在黑名单上。
黄姓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既然欠款已经还清,只要银行方面出具一份无欠款证明即可。刘先生随即与中信银行武汉办风险管理处的吴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称证明只能寄到刘先生2007年以前在武汉的通信地址。刘先生表示,地址和电话多年未用,早已记不清。经过反复协商,对方同意将无欠款证明寄往刘先生现在的地址。
刘先生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如今他要等收到无欠款证明后才能去江汉区人民法院销案,然后江汉区人民法院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等最高人民法院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刘先生才能正式摆脱“老赖”的身份。据估算,全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而这段时间内,刘先生都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并禁止其他高消费行为。
刘先生说,自己2007年变更通讯方式后没有及时告知银行,导致无论是欠款通知还是法院通知他都没有收到,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但是2013年还清欠款后,因为中信银行既没有主动去法院销案,也没有将此事告知刘先生,才导致他对自己上“黑名单”一事毫不知情,并影响到正常生活。
记者就此事致电中信银行武汉办风险管理处的吴姓工作人员,对方以自己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为由拒绝回应。
责编:李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