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守护孩子的成长——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5.04.2017  08:32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夏红在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通讯员 阮雪琴)省院未检办成立于2013年6月,现有成员4人,其中女性3人,主任、副主任均为女性,3名女性成员1名博士、2名硕士。其中一人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并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一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妇女工作专家”、“湖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宣讲员”。2014年该室获得中央综治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及创新事例评选活动组织奖;2015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组织奖;2016年获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   

  近年来,省院未检办带领全省未检部门,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着力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打下基础,推动全省未检工作健康科学发展,以“法律的名义”守护孩子们的成长。

  依法严惩  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前不久,被告人卿某某以其亲生女儿小卿(14岁)考试成绩不理想,与其发生性关系作为惩罚之由,多次对卿某实施奸淫,心理遭受巨大伤害的小卿在家中喝“敌敌畏”农药自杀,后被人发现送医院抢救,方才脱险。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卿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此后,承办检察院又向当地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代表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了卿某某的监护权。 

  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活动。对性侵、拐卖(绑架)、遗弃、虐待、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专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2015年至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专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818件981人。2016年针对全省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态势,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关爱儿童,远离噩梦”——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专项活动。全年共办理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0件414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457人,占未成年人受害案件的72%。

  此外,湖北检察机关坚持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知情权、隐私权、获得律师帮助等各项诉讼权利;坚持将人文关怀融入办案的每个细节;坚持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坚持深化刑事特困被害人救助机制,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坚持通过撤销监护权保障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安全;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感化  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7岁的小敏,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经过审查案件和社会调查,根据小敏的罪行相对较轻,有改过自新的可能,果断对小敏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是否起诉进行观察。最终,她通过考验,迎来了难得的不起诉决定。如今,她自谋职业,用自己寿司店的糕点和检察官分享她走上正道的喜悦。

  像小敏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还有许多。2016年,全省经过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跟踪考察帮教的81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回归社会。他们有的顺利地考上了大学,有的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重新点燃家庭的希望,成为安定和谐的社会细胞。

  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湖北检察机关尤其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依法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处理。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2013年至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生效判决2786件4891人,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4230人,占全部生效裁判人数的86.49%,其中有1751人被宣告缓刑。

  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特别程序。四年来共开展社会调查3085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4659件/次,对涉罪未成年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辩护权,全省指定法律援助3309件。

  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在每个诉讼环节都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注重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在案件办结后,对有罪不诉的未成年人,注意加强与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配合,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力求取得良好的帮教效果。完善司法借助社会力量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院探索建立社会观护基地,引入司法社工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及犯罪预防工作。如,黄冈市检察机关在翔鹏特殊教育学校建立观护点,将10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送入特教学校进行矫治,效果显著,8人顺利通过考验期考查,2人考上大学,3人回到原来中学继续上学,3人到企业就业。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夏红一行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未成年犯  

  法治宣传  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4月18日至20日,“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走进湖北,先后在武汉市常青   学、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和麻城市第一中学开讲,三名巡讲团成员以生动鲜活的方式与学生们进行互动交流,宣讲法律知识,赢得广泛点赞。

  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坚持结合办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自我安全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级检察机关注意与重点学校结成共建单位,选派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建立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带案进校园、以案释法等形式为在校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促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单独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0个,参与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6个,担任法治副校长126个。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50场次,覆盖学生24余人,覆盖学校323个。团风县院结合县域留守儿童较多的实际,与当地思源学校(该校生源大多是寄宿的留守儿童)合作,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对在校学生进行预防犯罪、自我保护教育,该县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  

  固本强基  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    

  郭艳萍是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大手拉小手”未检工作室核心成员。该工作室成立18年以来,最让郭艳萍自豪的,就是许多未成年人在他们帮教下,生活重新走上了正轨。

  郭艳萍说,“我们工作不仅仅是惩戒,也不仅仅是挽救,更重要的还有教育和引导。未检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跟踪帮扶的过程,不是简单地提起诉讼或微罪不诉就结束了,而是更注重个体的发展,帮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大手拉小手”未检工作团队被写入了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当前,这个团队正活跃在未成年人普法、维权、保护一线的路上,他们用专业、智慧和爱心,织起安全防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这是湖北检察机关坚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建设,加强专业培训,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当前,省、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实行单独列编。基层院配备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或未成年人检察察官岗位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狠抓业务培训、岗位学练赛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迄今已培训未成年人检察干警400人次;与武汉大学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了两届全省检察机关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培训班,150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并顺利通过全国心理咨询师统一考试,获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省有12个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广水、潜江等155个检察院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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