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微心愿” 传递正能量 省检察院扎实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24.09.2016  00:08
  

   

  图一为湖北省检察院组织机关6个党总支、支部党员代表将认领的“微心愿”物质送到洪山区珞南街尤李社区

  

  图二为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办主任王邦军(右)与社区党支部书记覃红梅就如何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进行交流

  

  图三为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员干警代表将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员认领的“微心愿”物质送到社区群众手中

   本网讯  (记者 周泽春  通讯员 程剑)  9月23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办主任王邦军率该院反贪局党总支以及民事诉讼监督处、行政诉讼监督处、监所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新闻处等党支部的党员干警代表一行,专程来到驻地社区——洪山区珞南街尤李社区,将认领的“微心愿”物质送到社区7户贫困群众手中。

  “谢谢检察院的党员同志!”上午9时许,接过心仪已久的苏泊尔电高压锅,75岁的社区居民罗婆婆脸上笑开了花。其他6位困难群众也分别满足了自己的“微心愿”,再三向党员干警代表表示感谢。随后,王邦军主任一行与社区党支部书记覃红梅就如何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进行了深入交流。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的通知》要求,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党组专题研究落实举措,要求将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机关干警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抓手,迅速组织实施,通过联系服务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着力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作奉献。

  根据统一部署,省检察院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期分批有序组织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到社区报到,主动提供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资料,亮明党员身份,经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所在党支部核实后连同回执一并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建立《在职党员服务纪实卡》,记载党员在社区开展服务的相关情况。

        在到社区报到的基础上,省检察院积极推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经与尤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根据社区需求和党员自身特长,加入社区志愿者组织,力所能及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治理服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据了解,该院已连续三年捐款资助尤李社区贫困学生,在今年组织开展的“微心愿”认领活动中,已有反贪局党总支、民事、行政、监所、研究室、新闻等党支部的103名党员干警参与活动,满足了贫困群众的“微心愿”。该院机关妇委会还组织女干警开展“爱心妈妈精准扶贫”活动,捐款资助了尤李社区的1名贫困学生、资助了孝昌县的2名贫困儿童。

        另据介绍,省检察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还注重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社区治理、建设和谐社区活动。今年以来,先后与尤李社区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共建协议,参加了尤李社区组织的运动会、相亲会等活动;受今年的洪水影响,社区部分公共设施损坏,该院投入资金帮助社区制作新的宣传栏,目前正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洪山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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