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基层院向市院报告工作会议

31.12.2015  21:01
  

     

  图为: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基层院向市院报告工作会议

  

  图为: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报告工作

  

  图为: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志康主持会议

  

  图为:市院党组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学武做重要讲话

  本网讯(通讯员 杨柳)12月31日上午,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基层院向市院报告工作会议,听取并评议了8个基层院2015年工作情况。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志康主持,市院党组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学武做重要讲话,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八个基层院检察长分别报告了各院2015年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2016年工作打算,列举工作举措有示例,总结工作成绩有数据,对明年工作部署有思路。报告会上,十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就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各院工作进行了评议,对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指出,对今后的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会议还通报了2015年全市基层院考核情况、检务督察以及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也与基层院检察长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学武在听取基层院工作报告后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基层院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特别之年,各县市区院坚持市院和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克难奋进、勇于担当,务实奉献、开拓进取,凝神聚力、奋勇前进,推动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一是检察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各院能够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省院 “四个适应”要求,全面落实“五个检察”发展布局,按照新型检察院建设“八个新”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新型检察院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二是服务大局成效更加明显。各院认真贯彻省委《促进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和省院实施意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为发展服务,切实把检察工作摆到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赢得了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点赞。三是检察职能发挥更加充分。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控告申诉职能,统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实现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其他工作。四是改革创新决心更加坚定。切实增强改革定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深刻理解、坚决拥护改革工作,凝聚起了推动改革的正能量,保证了司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五是队伍建设效果更加突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统筹推进教育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四风”问题持续整治,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正,“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形成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常态”。六是检察保障条件更加优越。“互联网+检务应用”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科技强检步伐铿锵迈进,预决算管理更加科学严密,经费保障水平明显加强,“三公”经费得到严格控制,从优待检政策落实到位,干警职业归属感、“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对于当前几项重点工作,李学武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院评议意见。各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市院综合评议意见,狠抓整改,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二是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好工作。各院要认真总结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按照地方党委的要求,报告好检察工作,主动争取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报告。三是平稳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岁末年初之际,要始终保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立足岗位、尽职尽则,认真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常规推进,同时积极打好来年工作的“提前量”,实现新一年检察工作的良好开局。四是坚决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要继续凝神聚力,打好攻坚战,按照省院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分类管理工作,积极妥善化解改革中的矛盾,确保“队伍稳定,业务平稳”。五是认真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在春节临近、两会即将召开之际,要认真抓好矛盾先期排查、先期化解工作,抓好信访接待和机关值班工作,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六是切实抓好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各院要高度重视系列文明创建工作,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激发队伍活动,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七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绷紧纪律这根弦,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坚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和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检察长要带头落实“两个责任”,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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