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培训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17.12.2016  08:36
  

图为培训班现场   

  本网讯(记者 漆青梦 摄影 蒋长顺)12月15日,湖北省检察院举办培训班,对来自湖北三级检察机关的130余名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据了解,这是湖北首次针对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题培训。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媒体负责人、传播学教授等专家担当授课老师。培训期间,全省检察新闻发言人将学习如何做好新闻发布服务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工作形势与要求、新闻发言人媒介素能建设与涉检舆情处置、新闻发布工作实务,并召开模拟新闻发布会进行实战演练,提升新闻发布水平与媒体记者打交道的能力。 

  郑青指出,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媒体、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在纷繁复杂的舆论场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举措。要认清形势,更新理念,充分认识到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加强舆论引导的重要渠道,也是加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郑青强调,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指出,“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既要会办案,也要会沟通,要重视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转变理念,以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抓手和切入点,从“后台”走向“前台”,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努力赢得最广泛的理解支持。 

  针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郑青副检察长从八个方面提出要求:要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要加强新闻发言人的专业化建设,要推进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发布,要做好热点敏感案件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要持续加强新媒体建设,要严明新闻发布工作纪律。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要求,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科学构建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体系,围绕主题主动设置议题,服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新闻发布形式,力求发布效果最优化最大化,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生态。全省三级检察院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共有检察新闻发言人157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些列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了集群化发展、矩阵式运行的“鄂检网阵”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阵地体系。201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12场次,召开新闻通气会、情况通报会14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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