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十八大以来检察队伍建设新成效新经验系列报道 湖北:三点改革出活力

25.04.2016  13:24

    检察日报讯(记者郭洪平)抓队伍建设,湖北省检察院有一个指导理念:用创新思维谋划改革,用改革方式推进队伍建设。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全力打造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先后依法办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22”宜昌系列案和蒋洁敏、李春城、郭永祥、王永春、王敏等多起重大专案。

  湖北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特点是抓改革,第一个着力点是改革队伍管理体制。该省全面落实中央四项改革试点任务,改革检察官选任方式,依据司法办案“大数据”科学分配检察官员额,用严格的考试考核选拔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计入员额内检察官。同时,加强职业制度设计,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特别选升制度,对基层一线特别优秀、贡献突出的检察官给予政策倾斜。他们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权利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人员统一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造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该省检察机关把完善司法责任体系作为改革创新的第二着力点。全省69个检察院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综合配套改革,分类制定司法办案权限清单,使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相对独立而且要承担责任的办案主体。改革以来,各试点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同比上升26%,审查逮捕案件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了1至2天,审查起诉案件时间平均缩短3至5天。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积极改进队伍建设方式,成为该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第三个着力点。该省检察院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期待的新型基层检察院。他们深化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坚持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在全省推行并规范基层检察院“四部制”“五部制”“七部制”“九部制”设置,调整内部职能配置,倾斜司法办案一线。

  湖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创新拓展了队伍建设思路,解决了许多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引导各级检察院和检察干警全面发展,促进了业务和队伍建设。近年来,该省有80个检察院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省检察院连续五届获得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涌现出党的十八大代表马俊、全国模范检察官程然等一批先进典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