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

20.06.2014  13:55

  本网讯 (通讯员 李仕斌 李淑岚) 6月16日下午,湖北省沙洋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陈宇林带领两名干警,乘车前往该县沙洋镇三峡村回访因盗窃罪取保候审在家的未成年人马冰(化名),汽车在颠簸中行进,大约三十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

  下午4时半,看见检察官们到了,不满17岁的马冰一脸微笑迎了上来,将检察官们带到姑姑家堂屋里让座倒水。

  “万大姐,你好!” 陈宇林边给马冰的姑姑打招呼,边坐下。听到有客人来的声音,万大姐家60多岁的婆婆从二楼下来,搬着椅子坐在了检察官身边。

  刚一落座,马冰就迫不及待地向检察官汇报自己的思想和表现:“我回来后,向姑姑借了钱,到大姑姑家和邻居家进行了赔礼道歉,还了自己偷的钱,他们都原谅我了……

  马冰的姑姑高兴地插话说:“检察官教育他管他是为他好。以前在家时(马冰)连他姑父都打,原来他不听话我也不敢带他,现在他改好了,说话办事都像大人一样了,人也变好了,你们检察官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我愿意带他!

  要说这马冰,也真是不幸。他三岁丧母,八岁时随三峡移民迁至沙洋镇三峡村,15岁时父亲不幸溺水身亡,剩下姐姐和他相依为命。为维系生活,姐姐南下广州打工,他被寄养在姑姑家过活。由于失去了唯一的精神寄托,他的性格渐渐古怪,对自己的约束也放松了,2014年2月的一天,马冰趁着邻居家无人,翻窗入户,盗走了400元现金,全部花掉。一个月后,马冰又将自己大姑姑家中的7000元现金全部盗走。马冰害怕被发现,连夜只身一人逃往武汉。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赃款渐渐挥霍一空。身在外地的马冰在思念亲人的同时,良心上受着巨大的煎熬,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选择了在武汉某车站派出所投案自首。

  马冰归案后,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马冰的亲属一直未露面。

  2014年6月4日,马冰案件送达沙洋县检察院后,侦查监督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案卷中了解到马冰特殊的家庭背景后,向领导做了汇报。于6月5日带领工作人员一起到马冰的姑姑家中了解情况,给马冰的姑姑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关于未成年保护条款,以及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为主的政策等,希望在万大姐在马冰的人生路上给予帮助。

  当天,检察官领着万大姐前往看守所依法对马冰进行了亲情会见。

  “打死我也不会再做这种事情了!”在被关押一个月后见到了自己的亲人,马冰痛苦流涕。

  2014年6月6日,沙洋县检察院对马冰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通知了万大姐,并以定期联系机制来关注跟踪马冰的生活状态。

  “我已经与沙洋城区理发店取得了联系,理发店老板接纳我在那儿做学徒工,每月给1200元。”回访快结束时,马冰高兴地告诉检察官:“争取好好干上两年,自己也开一个理发店,过自食其力的生活。

  检察官离开时,祖孙三人依依不舍地挥手道别,久久不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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