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检察官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08.03.2016  22:49
  图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检察院联络处处长、机关妇工委主任段军霞 图为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北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处副处长毛婵婵 

      本网讯(记者 漆青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络处处长、机关妇工委主任段军霞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湖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副处长毛婵婵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从检20年,段军霞先后历经多个岗位,她克难奋进,不断挑战新领域,迈向新高度,先后获得“武汉十佳政法女杰”、“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优秀检察官”、“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一系列荣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段军霞善用新媒体服务、联络群众,主动参与研发并开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鄂检在线”公众号、“湖北检察”服务号,利用业余时间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撰写各类调研材料、新闻宣传报道、理论研究文章100余篇;面对新形势下联络工作的新要求,她创新地将传统方式与现代信息化方式相结合,开通湖北检察手机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平台”,搭建了检察机关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意见与建议的新平台;她坚持“小处室要有大作为”,在她的领导下,2015年湖北省检察院联络处争先创优成效明显,被评为先进处室。

  在司法一线工作了26年,毛婵婵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努力使自己成为专家型的检察官。她每年撰写材料5、60份,20多万字,审核修改材料100多份。多年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200多件,案件审查终结报告曾被当做示范文本,所办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原判决结果综合改变率达100%。她在工作实践中,积极进行学术思考和研究,参加高检院和省院多项重点课题研究,撰写了多篇详实的调研报告,发表论文10多篇。近两年来,她先后参与了湖北省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四化”文本的起草修改、高检院部署的“民行检察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发、民事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有关民事检察岗位司法改革配套文件起草等一系列重点工作,获得上级肯定。在担任湖北省妇儿工委联络员期间,因贡献突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另悉,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荆州分会江北检察院小组被湖北省妇联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近年来,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在省检察院党组、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省妇联的正确领导下,着力引领全省女检察干警立足岗位奉献检察事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程然、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马俊镠、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华丽、“湖北十大法治人物”李晓宝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先后荣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协会”等称号。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