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档案局切实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30.06.2015  11:55


近日,根据《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宜昌市档案局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接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并对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网络,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各科室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楼及档案室的安全,保管利用科负责档案馆库房及档案安全,业务指导科负责加强对县市区档案馆及市直各单位档案室档案安全督导。

三是突出重点,整治隐患。对档案库房、电路、安全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

四是完善预案,加强值班。进一步梳理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完善安全预案,组织演练,检查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确保遇有紧急情况危害档案安全时能及时处置,确保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