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档案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省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可从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下载)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2023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合理确定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
3.可独立申报,也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于3月28日前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和《项目内容摘要》(见附件3,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在湖北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送至省委办公厅档案行政管理处。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
2.通过预评审的申报单位,请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于4月7日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并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3.省档案局将于4月14日前通过平台将全部推荐项目一并报送至国家档案局。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和有关单位档案部门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组织宣传和筛选把关工作。
2.首次参与申报工作的单位请向省委办公厅档案行政管理处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27—66993487 15972104914
湖北省档案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