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坪工商“案例教学”宣传新消法落实新责任

05.06.2014  12:27

      日前,建始县龙坪工商所组织辖区12315维权站负责人进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来自重点部位、重要领域的18名维权站负责人参训。
      培训会上,该所一改过去念文件读法规的培训方式,采取以案学法的方式,对近一年来辖区内的典型维权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并引导参训人员对照新旧《消法》展开讨论,在轻松的培训氛围中掌握了新《消法》的六大亮点等知识,特别是网购商品七天内无理由退货、出质量问题网购平台先行赔付;“霸王合同”、“霸王条款”无效;经营者欺诈实行“退一赔三”保底赔偿500元;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服务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信息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已知信息发送商业短信等等,让参加培训人员耳目一新。
      会上,还进一步明确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新的责任,引导各站点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不断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努力使各类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消融在源头,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不出村门”。(雷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