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通报5起粮补案例 多名村干部套取国家粮食补贴

19.11.2015  11:22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实习生 胡艺晨)昨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天门市通报5起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典型案件,一批村干部因虚报粮食面积套取惠农补贴资金、未将粮食补贴资金分发农户等问题受到处分。

  其中,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马湖大队党支部书记刘国平,虚报粮食面积,套取惠农补贴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卢市镇彭垴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彭征兵,未将粮食补贴资金分发农户,而是当作村集体收入入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麻洋镇何口村党支部财经委员梁永成,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河镇牌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兰清,将种植杨树和农户承包的复垦地作为种粮面积登记造册,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胡市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毛字,采取虚增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且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