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精神上的贫困

01.03.2018  11:34

  随着精准脱贫的深度推进,人们越来越发现,物质贫困是表层的,也是相对容易解决的,但精神贫困不仅是深层的,而且已经成为影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最大的“拦路虎”和最难啃的“硬骨头”。

  精神贫困相对于物质贫困而言,是指人的精神状态、价值取向、生活观念等落后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状态。当前,精神贫困的突出表现就是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干部着急、群众不急,干部作用发挥有余、群众作用发挥不足。一是安贫。有的宁愿苦熬也不苦干,对贫困习以为常,心安理得;有的小富即安,一日三餐只满足于填饱肚子便“知足常乐”,得过且过。二是争贫。有的到处找门路、托人情甚至耍花招,想方设法要戴上贫困户“帽子”;有的为了当上贫困户多次无理闹访缠访。三是扮贫。有的自认为“越穷越能得实惠”,家底殷实却不“显山露水”;有的眼看其他贫困户享受优惠政策便眼红心热,争相装贫扮困。四是炫贫。有的“越穷越光荣”,昂首挺胸,神气十足,逢人便炫耀自己“有本事”;有的“越穷越有理”,“我是贫困户我怕谁”,甚至要挟扶贫干部“惟命是从”,不满足要求就不签字。

  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足,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从思想认识上看,一些贫困群众还存在依赖心理、攀比心理、投机心理、浮躁心理等,有的认为扶贫是政府的事和干部的事,有的希望抢搭精准扶贫“末班车”从此一劳永逸,有的不孝不敬遗弃老人,有的缺乏诚信欺上瞒下。从历史文化方面看,我国几千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孕育的传统文化仍然具有强大的惯性,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社会心理严重制约着农民现代意识的觉醒,想发财致富又信心不足,想发展产业又怕担风险,想外出务工又丢不下“一亩三分地”。从政策执行方面看,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政策优惠差距很大,而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实际收入水平差距恰恰又不是很大,这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客观上出现“奖懒罚勤”,助推了“争当贫困户”的现象。“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首先‘摆脱’了我们头脑中的‘贫困’,才能使我们所主管的区域‘摆脱贫困’,才能使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摆脱贫困’。”要实现真正的脱贫,必须从精神上斩断穷根。

  思想上“扶志”。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困难群众用正常的心态对待扶贫,既心怀感激、倍加珍惜,又不甘贫穷、积极进取,以精准脱贫鞭策自己,回报社会。抓好典型示范,开展脱贫模范人物、模范家庭评选,对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群众加大奖励广泛宣传。改进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能力上“扶智”。加强科技扶贫,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脱贫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文化教育扶贫,开展“文化扫盲”、“娱乐下乡”,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引领先进文化在农村的发展。推动“互联网+”扶贫,加大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技术应用在贫困地区的普及。

  管理上“扶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以乡镇党委为龙头的乡村管理体系、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的三大治理体系。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吸引外出人才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来,为乡村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充分发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亲敬老,引导群众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涉法涉诉案和信访积案,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作者系十堰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