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忠秧诉方方侵权案开庭 证人出庭指证是关键

16.03.2017  16:35

(长江日报 特派记者 万建辉)柳忠秧诉方方侵害名誉权案,今天上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双方律师将出庭举证,方方接受律师建议此次不出庭,柳忠秧表示可能出庭。

方方律师王嵘来自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昨晚已抵广州。王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搜集到包括网络证言在内的丰富证据,证明柳忠秧在湖北省“鲁奖”参评作品推荐前有“跑奖”行为。

柳忠秧律师黎月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广州,该所隶属于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黎月梅昨日告诉记者,庭审上午9点开始,有举证、调查、辩论环节,双方律师会阐述提交的证据内容。

黎月梅说,因为是民事案件,庭审应该不会延续到下午。她表示已掌握大量证据,证明方方侵害了她当事人的名誉权,其中包括物证、书证和网络上的证据。

请客吃饭开研讨会

他自己都承认了

就“柳忠秧诉方方损害名誉权案”,记者昨晚采访了省作协主席方方。

方方表示,这不是个什么大事情,一切都交给律师了。“我很忙,这件事没什么可准备的。

方方还说,本来要去出庭。但律师说,首次开庭主要是交换证据,认为她没必要去。方方听从律师建议,此次不去广州。

至于首次庭审会引发的舆论关注,方方表示,该说的(包括鲁奖的问题)都已说过。方方认为,具体到这个官司,“柳忠秧写诗、开研讨会,请人吃饭以及请人评论他的文章,都没有错。这是他的权利。错的是他不该在评奖前夕做这些事情。一是评奖规则明文规定不允许如此;二是这样做对其他参评者不公平。至于证据,柳忠秧自己对记者也没有否认吃饭开研讨会发红包之类。推荐评奖前三个多月,他搞了4次研讨会,大部分推荐评委都参加了。莫言也没搞过这么多研讨会,这正常吗?这还不叫活动吗?这是为自己的作品造势!

直到反映情况的电话打到方方那里,她才知道有人在为评奖推荐私下活动。“作为作协主席,我必须得知会大家。电话党组书记时,他说柳也在请党组的人吃饭,他没有去。我给项目负责人发短信,请他警惕有人在活动。他回短信说,柳请他吃饭,他没有去。之后作协方面也很伤脑筋。我们商量几次,怎么阻止这事。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算了。遵守游戏规则,一切交给评委决定。

方方说,请客、吃饭、开研讨会这些事,柳忠秧自己都跟媒体说过。“他自己都承认了,这还有什么话说。

吃饭就是跑奖吗

她也请人吃饭吧

11日,记者通过律师黎月梅联络柳忠秧采访事宜。当日晚10时,柳忠秧打来电话。说到此案,柳忠秧说,“这个案件很简单,我有律师团队,不需要作太多准备。打这个官司,目的很明确,就是确认方方侵害我的名誉权。

柳忠秧说,方方质疑他“跑鲁奖”事件不断升级后,有许多人劝和,包括“组织上的一些人”,“他们说如果打了官司,会怎么怎么样……这个官司不打不行。不打,就是我默认了方方的诬陷。这事伤害了我夫人、我女儿,包括我母亲和岳母都受到舆论伤害,你说这官司能不打吗?

柳忠秧表示,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偏袒任何人,“诉讼也不是坏事,方方主席也可能赢嘛,她要是输了,就登报道歉嘛。法庭判出结果,大家都应该没什么不开心的。

柳忠秧说,他的律师搜集了国内外1000多家媒体刊登的方方说他请客送礼的报道。“吃饭就是跑奖吗?方方主席也请人吃饭吧,这个事要客观公正对待。

我是搞古体诗的,讲君子风度,讲法律,对事不对人。有些话,你作为普通人可以说,作为公职人员,不可以。我保留追诉诽谤罪的权利——诽谤被转载超过500次,是可以入刑的,而律师搜集的转载超过4800次。

律师说,这场官司一定能赢。法院就在我家楼下,这事没什么太关心的,开庭时,我可能去看一下,也可能不去。”柳忠秧说。

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刚经手过多起名誉权侵权案件,昨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控辩双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些网络证据、手机短信证据,有当事证人出庭作证,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才能确证,否则有效性会打折扣。

吴刚去年5月开始关注方、柳之争,当时他曾撰博文“方方vs柳忠秧谁是最终的输家”。

昨日他告诉记者,“柳忠秧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方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原则,方方在法庭上应对其在微博、媒体上公开陈述的主要事实进行充分举证,即其需要一些涉事其中的评委愿意为其出庭作证。如果做不到这点,方方在本案中可能会处于被动。

吴刚认为,法院不大会以文学标准去判断柳忠秧诗歌的优劣,他们主要判断方方对柳忠秧说过的那些话是否属实。假如方方败诉了,柳忠秧的诉讼请求不外乎要求方方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等。法官如果对当今文坛的积弊有了解,可能会在自由裁量权上,在是不是支持起诉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上,体现出一定的主观倾向性,这个倾向性法律专业人士能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