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俊局长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01.12.2016  18:00

2016年11月30日上午,柯俊局长出席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有关情况,副局长邓小川、傅建伟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柯俊主要介绍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过程。“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从国家层面看,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法试行后的一年内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湖北5816万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也为更好地促进湖北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的指导下,制定顺应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意愿、符合湖北实际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条例》从酝酿到最终出台,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2015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条例》为2015年省人大重点立法项目。2016年7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关于《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计六章、八十六条,分为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法律责任和附则,有以下创新和亮点。一是强化了食品安全责任。二是划定了“三小”生产经营“红线”。三是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发展。四是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现场会销。五是锻造食用农产品监管链条。六是突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特别监管。七是动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八是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第三、关于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一是高举党政同责的“指挥棒”。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双安双创”,抓好考核评价。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形成重视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政绩导向。二是唱响宣传培训的“合奏曲”。组织监管人员学法。举办全省县(市、区)食药监局局长培训班,组建普法宣讲团,送《条例》到基层一线。在市县层面,指导督促各地开展集中学习、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现场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从业人员守法。以“六个一批”(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批食品安全主管人员、一批小作坊业主、一批小餐饮从业者、一批乡村厨师和学校食品负责人、一批食品摊贩从业者)培训教育为重点,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条例》宣传专版、专栏,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推送《条例》重要条款,增强《条例》宣传的可读性和互动性,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夯实制度建设的“压舱石”。制定《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这些制度将与《条例》密切衔接,细化落实《条例》具体管理内容,为“三小”生产经营有法可依、监管执法有章可循提供制度遵循。四是打造专业监管的“脊梁骨”。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食品安全专业化检查员队伍。五是用好专项整治的“杀手锏”。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联合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在全省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整治。开展白酒、食用植物油、豆制品、蜂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面制品、瓶(桶)装水和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品种专项整治,对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地方特色食品聚集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食品经营环节整治。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力保障农村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聚焦网络销售食品新业态,联合省通信部门开展网络订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网络食品市场。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