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政府印发《分部门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

24.07.2014  11:50

为了明确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襄阳市政府《关于分行业部门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枣阳市的实际情况,7月23日,枣阳市政府下发《关于分部门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就各行业、各部门整治火灾隐患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中确定了我市以稳控火灾形势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消防工作行业抓、部门抓、全民积极参与良好氛围的工作目标。对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建设局等十五个业主管部门的在今后消防工作职责、负责领域、以及要整治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部门牢固树立“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理念。对工作不力,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市政府将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倒查追责。

通知的出台,是《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落到实处的充分体现,有利于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利于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有利于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避免了火灾防控工作只靠消防部门一家推动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