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局创新思路解决征地矛盾

21.11.2014  12:10

  一是规范程序“晒在阳光下”。严格落实土地征用程序,在实施征地前,向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发布征前公告,落实征前告知、听证、公示等程序。以“两公告一登记”为基础,加大征地过程的全程公示力度,使整个征地环节全部“晒在阳光下”,确保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对有关事项清楚无异议,从根本上杜绝强征强拆,群众“被上楼”等现象。

  二是解决难题“暖到心坎里”。坚持失地农民先安置的原则,事先建设农民拆迁还建居民点,将失地农民统一安置到新规划的居民小区内,解决因征地和拆迁导致农民无住所问题。严格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合作制度,被征地农民征地后凡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力求圆满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保障权益“落在最实处”。实行同地同价,  按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被征地农民。兑现的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行政村统一管理和使用,其使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布。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及附着物补偿等全部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兑现给被征地农户,确保被征地群众权益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