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枝江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0.2017  17: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和省、宜昌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神,枝江市从8月份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明确清理责任。2017年8月上旬,枝江市政府法制办对自2006年以来市政府发布的枝政规、枝府发、枝府办发共1370份文件进行了清理和登记,经过五轮筛查清理,审查确定了136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办各相关科室明确了136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单位,确定了清理责任单位。

二、认真审核汇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枝府办发〔2016〕8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枝府办发〔2017〕55号)文件要求,各清理责任单位均按时报送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及清理报告。市政府法制办对各清理责任单位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审核汇总,经过三轮审核,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本次清理规范性文件136份,其中废止33份,失效16份,继续有效79份,拟修改8份。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16份:废止8份,继续有效6份,拟修改2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文件26份:废止1份,失效1份,继续有效22份,拟修改2份。

三、公布清理结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将通过中国·枝江网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正后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宜昌枝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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