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盗用 林心如委托律师来汉打官司索赔48万

03.12.2015  18:02

  楚天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许林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武汉市硚口区九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将林心如18张照片,用于相关整容整形项目的广告专题。昨日,台湾女演员林心如委托律师以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为由,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42万,精神损失6万元,并要求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

  昨日上午,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

  ■起诉

  林心如状告武汉美容机构

  林心如在诉状中称,去年8月,她获知武汉市硚口区九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在其网站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她的多张照片,用于相关整容整形项目的广告专题。“我们查过了,这些照片来源于林心如工作室的官方网站。”林心如的代理律师表示,在侵犯肖像权的同时,照片所涉及的内容对其形象造成众多重大影响,严重损坏林心如的名誉,涉案网站的明显位置标注有门诊的名称、整容的项目、美容热线以及优惠活动等商业性宣传。

  林心如在诉状中表示,她是一名演员,其个人形象具有一定商业代言价值,武汉市硚口区九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为此,林心如委托律师从北京来武汉,起诉武汉市硚口区九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要求对方撤销网站链接,赔偿经济损失42万、精神损失6万共计48万元,并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

  ■交锋

  索赔48万元是否合理

  昨日上午,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均未到庭,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庭。庭审时,双方主要围绕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费用进行辩论。

  对于林心如提出的42万元经济损失,武汉市硚口区九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的代理律师表示对数字的计算依据有异议。对此,林心如的代理律师表示,作为明星演员,林心如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具有很高的商业代言价值,被告用的图片达18张,使用次数达21次,根据涉案图片上传时间到原告出具公证书时间最长为908天,最短时间为356天。这42万元是根据原告与第三方签署广告代言的合同,结合武汉当地情况进行计算得出的金额。

  对于林心如提出的6万元精神损失费用,被告也提出了质疑。林心如的代理律师说,这是根据涉案使用照片对林心如形象造成的损失得出的。而且,根据网络侵权的相关规定,本案应适用2014年10月10日颁布的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他人人格权的适用法律,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赔偿基本都会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两方面。

  昨日,本案未当庭宣判,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庭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