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强化“六大措施”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书记责任制

19.05.2016  10:35

  5月9日,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书记责任制推进会,会上,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了表态发言,会后,林区环保局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书记责任制推进会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环保局立足“保护就是发展、绿色就是财富、文明就是优势”的发展理念,着力强化“六大措施”,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书记责任制。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日常工作的跟踪督查、结果考核和宣传交流。修订完善《神农架林区生态文明(生态区)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落实生态创建“以奖代补”资金,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总结推广生态区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二是开展生态区创建。全面拓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抓紧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新要求、新指标对原《神农架林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修编。同时,继续健全完善各类创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创建质量。 

  三是严守生态红线。林区环保局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规划要求,综合考虑林区开发现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对不同功能区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政策,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政策的开发活动,对不符合环保法规、生态红线规划和功能区分布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对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坚决限批。

  四是严把环境准入关。林区环保局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对接,早期介入、积极协调各类“十三五”专项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控新增排污企业。同时,继续优化环评服务,推进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提速增效,确保林区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顺利推进。 

  五是强化考评和责任追究。林区环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对林区环境保护委会工作职责和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环保局将根据《神农架林区生态文明(生态区)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制定严格的、细化的、责任明确的考核细则,一季度一通报,年底结总账,通报结果报林区党委目标考核过程管理。同时,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地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六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16年继续实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空气质量、环境违法执法“零容忍”三大行动,会同公检法机关集中力量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持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清理“未批先建”项目,列入整改范围的项目要限期完成手续补办,违法违建采石场要限期全部关停到位。同时,结合环保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问题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责任上肩,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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