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构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工作新机制

29.03.2017  11:28

近日,枣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枣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的管理体系,从顶层设计上理顺了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

近年来,枣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公开表示要做“环保书记”、“生态市长”,将“坚持生态建设优先,促进转型升级发展”作为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制定了多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

为有效解决成员单位责任虚化、职能交叉等问题,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彻底整治,此次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不仅明确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同时成立综合协调、工业领域、农业领域、文教卫领域、建设规划城管领域等五大工作专班,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相关工作的市领导兼任专班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处理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日常事务。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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