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15.03.2016  12:49
  为巩固全省第五轮“三万”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村村通客车”的基础设施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我省出台《关于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和资金,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工作,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通往农村行政村、重要居民聚居区、产业园区的公路形成区域循环,完成通客运的行政村道路升级改造,公路设施完善。“十三五”期农村公路发展将紧紧围绕“县乡道改造、撤并村通畅工程、自然村通畅工程、省精准扶贫村产业路、通村公路窄路面加宽、桥梁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工作重点,结合农村客运运营线路,对通往农村行政村、重要居民聚居区、产业园区的农村公路项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

  《意见》要求:要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的主体,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事权与责任相适应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要建立农村公路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日常养护与养护工程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要完善适应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与养护生产分离的制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强监督考核。

  《意见》强调:要统筹用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维护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交通项目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乡镇村组投入为辅、国家和省给予补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机制,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与省级定额补助资金集中使用,确保养护管理资金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