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涴市镇发生特大秸秆焚烧事件 荆州市环委办已将案件移送市监察局实施责任追究

10.10.2015  13:44

  国庆期间,松滋市涴市镇发生荆州市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特大秸秆焚烧事件,经报请荆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环委办、市禁烧办立即进行了严肃查处。10月8日,荆州市环委办对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

  据悉,10月2日下午,荆州市禁烧办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松滋市涴市镇境内有多处疑似秸秆焚烧残留黑斑,其中两处为特大面积黑斑。10月3日,市禁烧办督查组会同松滋市禁烧办、涴市镇政府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涴市镇报德寺村黑斑总面积82895平方米(折合124.28亩)、红星村黑斑总面积33350平方米(折合50亩)。10月3日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涴市镇南岗村大面积焚烧秸秆。市禁烧办立即通知松滋市组织力量紧急处置,后核实南岗村焚烧秸秆黑斑总面积18676平方米(折合28亩)。经统计,三处秸秆焚烧黑斑面积累计达134921平方米(折合202.28亩),远远超过我市禁烧工作开展两年来市县两级查实焚烧秸秆总面积之和,是我市禁烧期间发生的面积特大、焚烧持续时间特长的恶性秸秆焚烧事件,性质及其恶劣。

  据调查,这一特大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涴市镇党委、政府政治敏感性不强、站位不高、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等问题,基层禁烧工作相当薄弱。

  10月4日下午,经报请荆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环委会办公室召开视频会议,约谈了松滋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涴市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松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覃文忠作了表态发言,松滋市涴市镇党委书记李维作了公开检讨、镇长王晓禹参加了约谈。根据相关规定,荆州市环委会办公室决定严肃追究禁烧不力人员责任,对松滋市全市范围2015年10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新建涉气项目暂停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剂;2016年9月30日前,暂停对松滋市涴市镇各类环保荣誉申报受理、授予以及涉环保项目审批和资金支持。

  10月8日,荆州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案件移送荆州市监察局,对松滋市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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