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出台松柏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17.11.2016  16:07

  为减少林区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以提升生活品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优化城市管理,打造更宜居、更美丽的城市环境,林区政府出台了《松柏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对禁止销售范围、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林区松柏城区禁止销售范围为:松柏老城区、滨河新区、堂坊新区(西至三里荒殡仪馆,东至龙沟村高桥水泥厂,北至送郎山脚,南至大垭、牛栏垭和碑垭山脚)。严格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平时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各经营户落实“ 禁鞭” 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林区松柏城区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推进平安和谐神农架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 禁鞭” 工作长效机制,确保“ 禁鞭” 工作取得实效。每年重要节日期间,“ 禁鞭” 区域和各职能部门、松柏镇、社区负责人坚持值班、带班,督促抓好本地本单位“ 禁鞭” 工作,彻底改善每年在春节期间和重要节日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指数飙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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