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对不称职干部实施“召回”管理

05.04.2016  17:53

  晚报讯(记者黎芳)“现在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工作,得过且过混日子是行不通了!”4月1日,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后,来凤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纷纷感叹,并且提前做好了清明假期的值班安排和相关准备。

  当天,来凤在会议上下发了《来凤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整治干部“庸、懒、散、软”等问题,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

  这是继2月19日该县针对领导干部推出能上能下政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又一有力举措。

  该县明确,对于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思想不纯,信念动摇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工作成绩长期处于末位或者履职不力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乱作为的,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岗位安排等18种情形的科级以下在编在职干部,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干部,并按照“提出建议名单、核实认定、提出拟召回管理干部方案、批准通过”的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召回”管理。

  被“召回”干部将接受相关部门诫勉谈话、集中教育,并参与到中心工作或重点项目建设中去,接受为期1至3个月的跟班锻炼。相关部门对其工作表现、干部群众反映、工作成绩进行跟踪考察。对考察合格者,安排回原单位上班;考察不合格者,采取免职、转岗、待岗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对于不服从召回管理的干部,该县将按照《公务员辞退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