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推出36条新举措 工商注册将全程电子化

10.01.2015  15:13
  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彭为红)昨日,记者获悉,湖北省工商局出台1号文件,36条新举措突出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

  1号文件《关于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年工商部门采取4条措施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

  第一是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执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引导投资者理性认缴出资。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规定。

  第二是今年省工商局将在全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探索建立“一次申报、一口受理、一网联办、一窗发放、一照通用”的便民机制。在襄阳、宜昌开展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广,实现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登记。

  第三是今年湖北省工商局还将改进外商投资准入。支持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先行先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改备案的工商登记对接。推广使用工商、商务合并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文书。

  第四是今年省工商局还将在襄阳、宜昌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链接:十件实事落实“宽进严管

  为落实宽进严管的目标,省工商局今年重点开展十件实事。

  第一件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优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的对接融合,实现互换共享。

  第二件是实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按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第三件是实施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在武汉、宜昌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试点的基础上,省工商局每年组织一次不定向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四件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

  第五件是强化无照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不办理变更登记、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从事许可项目经营活动、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登记和实缴制公司“两虚一逃”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件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件是加强假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八件是加强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商品抽检“靶向”定位分析,提高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引导落实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

  第九件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大网络交易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十件是组织开展“聚焦重点,惠及民生”为主题的“2015工商蓝剑”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