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过新修订的全民健身条例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11.01.2015  06:40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春燕)不能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校主管人员将被问责。昨日,新修订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体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眼保健操和校园足球、乒乓球等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或变相阻止学生课间到校园内教室外活动。

事实上,2009年颁布实施的原条例就有相关规定,然而,实施效果并不令人满意。2013年,从心肺功能、速度耐力等5个方面,有关部门曾对武汉、襄阳等地15所中小学共8200名学生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几项指标均低于国家标准。

为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到实处,《条例》明确,中小学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教育督导机构如发现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应将其整改要求和学校整改情况记入督导报告,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依据。此外,《条例》还规定,在中小学推广开设游泳课程。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游泳场馆在暑假期间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