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以《条例》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25.07.2019  11:34

(孔双健)近日,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成立了明察和暗访两个专班,深入随县、广水市等地的河道采砂现场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现场,查看了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制度建设、采砂案件查处资料,查看了部分河道采砂场,走访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听取和质询了部分地方政府、水利和湖泊、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自2018年12月1日施行7个多月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制度,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加强宣贯,强化管理,联合打击,共查获各类非法运砂车115辆,没收非法囤、运砂石料1.4万立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62处,拆除、切割、驱离“三无”非法采砂船舶55艘,拆除、捣毁制砂设备机具52台(套),查处非法采(运)砂案件98起,刑事立案8起,刑事拘留10人,移送起诉9人,共查处违法犯罪人员83人,有力的打击了非法采砂分子的嚣张气焰,非法采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采砂管理混乱局面得到扭转。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启用了统一的《河道砂石合法来源凭证》,从开采、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加强对采砂的监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曾都区开展了由国有平台公司对河砂统一经营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对标《条例》规定,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下一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贯;二是落实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河湖长采砂管理责任,倒逼县、乡、村及河长、各部门履职尽责;三是大力推进政府平台公司统一经营河砂;四是科学规划,严格许可,有序开采,永续利用;五是健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六是加大调控,满足内需,确保市内砂石市场供应。 

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情况集体约谈了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情况,市政府迅速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通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执法检查,让各级党委政府加深了对河道采砂管理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必将促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该市河道采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