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违纪违法案频发 反映制度层面陷“困局”

08.11.2014  00:03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中国约60万的行政村里有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小村官、大腐败”值得关注。(央视《经济半小时》11月5日)

   近年,随着城镇化的迅猛提速,国家建设项目的次第铺开,农地被征收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在国内很多地方,围绕征地补偿、惠农资金等方面发生的村干部贪腐行为,也越来越普遍。在个别地方,小小村官甚至成了激化基层矛盾、引发治理危机的诱因。那么,本身并非一级公务员的村官,为何能够成为贪腐的大硕鼠?

   在现行分配体制下,村官具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与众多乡亲一样,无论是对于土地,还是对于征地后的政府补偿,均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他们在争取获得更多补偿方面,与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另一方面,他们都是农民的代表,无论是从政治运作规范讲,还是从乡里乡亲的习惯讲,他们都充当着农民利益的代言人。

   这种双重身份的存在,使村官成为联系分散的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不可或缺的桥梁。农民的意志经由村官上达,而政府的政令也经由村官传达。但是实际上,村官又不仅是一个桥梁那么简单,他们往往拥有极大的灰色操弄空间。这种操弄空间,一旦牵涉到征地补偿款这样的巨大利益,且又缺乏必要监督,难免给村官翻云覆雨提供了可能性。对上,可以虚报信息,骗取补偿;对下,可以垄断信息,多吃多占。

   地方政府与开发企业,无论为减少麻烦,还是为降低成本,往往愿意选择与村官打交道,而不是像城市拆迁那样,直接与每家每户居民打交道。这样一来,或可需要向村官支付更多“租金”,却也避免了直接与农户博弈的时间成本、经济代价。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博弈对象减少了,总体成本也会下降。只要搞定了一个或若干个村官,也就等同于摆平了整个村庄。至于支付出去的征地补偿款究竟如何分配,地方政府与开发企业已经不再关心了,往往由村官负责。这其中,能否严格按照规定去发放,实际上已经很难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