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院长到十堰两级法院调研指导

05.06.2015  18:17

        6月3日至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到十堰两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会见了十堰市委书记周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等有关同志,并就相关情况交换了意见。

        李静院长一行先后深入丹江口市法院浪河人民法庭、郧阳区法院机关及柳陂人民法庭调研,并在十堰中院与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在丹江口市浪河法庭,李静院长对该庭积极构建“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四心促调法”开展调解工作;依托便民诉讼网络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聘请在乡镇、村组有较高社会威望的人士担任法庭调解员,积极构筑排查矛盾纠纷网络等司法为民措施予以肯定。在郧阳区法院机关,李静院长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文化长廊和网控中心等建设情况。在郧阳区法院柳陂人民法庭,李静院长详细了解了该庭在便民服务、案件调解、信息化办案等方面的情况,对功能齐全的科技法庭和良好的办公环境表示满意,并勉励干警扎根基层,努力工作,办好案件,为民服务。在十堰中院,李静院长听取了十堰两级法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中院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就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以及基层基础等工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静院长对十堰两级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十堰中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建设稳步推进,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认清形势,规范行为,提高能力,经受考验”主题活动,信息化建设、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等方面的举措有特点,有成效。对下一步的工作,李静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解决的是制约法院工作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凝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共识和合力。要充分认识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推进,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遵循基本规律,体现基层需要。要及时反映改革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要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队伍,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积极投身改革与正确对待改革的关系,做好思想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确保稳定。二是要全力抓好执法办案。要认真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应对改革背景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履行好审判职能,裁判好每起案件。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结案率,提升办案质量。三是要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好的队伍是公正司法的基本保证。要教育和引导干警提升能力和水平,拒绝诱惑,经受考验。在落实各项改革要求的过程中,相关的教育管理和制度约束措施要及时跟进,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等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四是要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全省法院信息化“大比武”活动,通过各种载体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动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促公正。

        十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永学,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及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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