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可通过POS机和网银付领标的款

21.06.2016  17:03

          为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恩施市法院通过与银行合作,在院机关财务室、各人民法庭配置了POS机,从此当事人刷卡即可交付标的款,仅在法院财务室就可以一次性完成标的款交付。避免了当事人交现金的风险,省去了财务室人员每天银行进账的工作量,节省了当事人银行转账、提交转账凭证、开具发票的时间。

          同时,恩施市法院财务室开通了网上银行,方便当事人领取标的款,无论是对公支账户还是对私账户的标的款领取,均可直接在财务室完成,当事人不用先在财务室开支票再去银行转账,也无需在汇票支付成为后将银行回单送回法院财务室。

          标的款的收付是案件执行的最后一道程序。过去,当事人交款和领款需要在指定银行和法院之间来回几次才可以完成,乡镇当事人更是要在城乡往返多次才能完成标的款交领。恩施市法院通过“互联网+标的款”的微创新方式,让这最后一道程序更加顺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以小改变诠释“大服务”。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