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检察长到武汉市检察机关调研并召开“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座谈会

02.12.2015  17:58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在武汉市检察院调研并听取工作汇报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在调研中发表讲话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一行参观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展板

   

图为敬大力检察长一行在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调研

      本网讯 (通讯员 吕松锋 摄影 武检宣) 12月1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率调研组到武汉市检察机关调研,全面了解司法体制改革进展,研究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调研基层院建设情况。敬大力先后到武汉市汉阳区院、青山区院和武汉市院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汇报,与普通干警亲切交谈,就基层院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敬大力检察长指出,汉阳区院、青山区院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做到“三个到位”、确保“两个平稳”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呈现良好态势,探索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院和部分区院就谋划“十三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院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谈了许多很好的想法,反映了大家对五中全会精神的深刻领会、对检察事业未来发展的深入思考和责任担当,省检察院将认真研究、参考、吸收。

  敬大力检察长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把改革创新写在检察事业发展的旗帜上、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努力探索完善、推广复制“湖北模式”。一要树立改革自信。始终扎根实践、实事求是,坚定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自信和模式自信,与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有机结合起来,以制度自信促进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完善。二要把握检察规律。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健全基本办案组织,探索院领导直接参与办案形式和工作机制,研究确定合理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健全司法办案目标责任体系,按照模拟“三定”方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更加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检察规律、符合湖北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三要坚持探索实践。主动把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细落小落实,自觉把机制创新任务深化细化实化,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如期完成。四要加强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敬大力检察长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谋划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以来,我们先后把“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和“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作为奋斗目标,实现了检察工作的延续发展、与时俱进、日臻完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主动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使检察工作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适应、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配套。可以考虑将这一时期的发展目标定位在“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全面健全完善”,主要包括检察工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法律监督制度更加完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度更加完善,检察理论体系更加完善。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要在识大势、谋大事、成大事上下真功夫、硬功夫、苦功夫,准确把握和科学判断新形势,善于抓住一些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任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检察工作自身发展两个方面,谋划检察工作重点任务,系统化推进,体系化落实,项目化建设,努力使湖北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前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全面健全完善。

  敬大力检察长强调,要持续深化基层院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筑牢“强基固本”思想,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深入思考如何抢抓机遇、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新层次、实现新跨越。一要树立远大的建设志向。经过未来五年的努力,使全省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同时打造相当数量在全国叫得响、有地位的基层院品牌。二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按照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紧抓住根本和要害,不偏方向、不做无用功,力争“十三五”结束时,在全省基层院全面建成新型检察院。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观念上、能力上、工作机制上、精神状态上的不适应问题,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遵循规律与尊重实际相结合,上下一心,务实进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鑫,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应征等参加调研。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