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局】机关档案连续三届通过省特级复查评审

09.06.2014  21:36
 

  6月6日,省档案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评审组对省港航海事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标准进行复查评审。评审专家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档案库房、荣誉室及调阅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后,对该局档案资源开发、保管及利用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复查验收。

  省港航海事局机关档案于2005年由“省一级”升为“省特级”管理标准,先后于2008年、2011年完成两次省特级复查。按照每3年接受一次档案目标管理复查的要求,2014年为该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申请复查换证之年。近3年来,省港航海事局严格按照《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四轮驱动”不断深化和巩固档案管理省特级成果,即“加强领导、责任推动,强化培训、宣传发动,健全制度、部门联动,信息引领、科技带动”,形成了“五个一”的档案工作新格局,即:有一个始终重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班子;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规范;有一支业务精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队伍;有一批精良高效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有一批特色鲜明的档案开发利用成果。该局现有近200平方米专用档案库房和近80多平方米实物荣誉室,库藏有6大门类不同载体档案21223卷,其中近3年新增2613卷,档案管理和查阅实现了电子信息化。

  以省档案局刘晓春处长为组长的评审组,经现场评审、复查考核一致认为省港航海事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水平较高,重点水运工程项目档案工作抓得紧、有特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效果明显,档案管理人员爱岗敬业,并通过省局机关以点带面,全省港航海事系统档案管理整体水平稳步提升,省特级档案目标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评审组也对省港航海事局档案工作提出四点改进建议,即抓系统建设,提升县级港航海事机构档案管理再上新台阶;抓资源建设,充分挖掘水运专业特色档案;抓利用建设,发挥档案服务水运发展的更大作用;抓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料保存更加安全、高效、节约、便利。

  省港航海事局领导朱晓光、张洁及办公室、费收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船检处等相关处室参与迎接档案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