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15”期间集中销毁一批假劣药品

14.03.2016  17:10
 

  为有力震慑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省局从3月6日开始,组织全省系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监督销毁近三年来收缴的假劣药品230多种,约10余吨,货值金额达8000多万元。

  为确保销毁活动安全、环保和顺利,省局下发了《关于全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假劣药品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成立销毁工作专班,省局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坐镇一线指挥,稽查分局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通力协作。省局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要求各市州局督办落实,并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销毁。在具体实施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现场销毁的假劣药品按品名、来源、类别、数量、价值、处理方式等统一登记造册,加强与当地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假劣药品销毁的程序、规定,认真履行报批手续,明确现场督办销毁的相关责任人员,选定有销毁资质的企业对查获、收缴的假劣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次生危害。

  这次集中销毁活动,不仅是打假治劣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成果展示,而且是对药品制假售假者的一种震慑和警示,更是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实际举措。近三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及时回应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的迫切期望,不失时机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了铲除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黑窝点”的利剑行动,在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依法查处了“湖北‘5.13’系列重大制售假药案,涉及全国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且不符合标准的生化分析仪案等大要案31起,铲除药品制假售假“黑窝点”119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20起,批捕302名,判刑279名,以稽查执法的有为之举,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效。

  (信息来源:稽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