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服务非公经济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

14.09.2016  15:33

  

  图为9月8日襄阳片区会场 

      

  图为9月8日襄阳片区会上武汉市院、十堰市院、襄阳市院、孝感市院、随州市院等地负责同志介绍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有关情况

   

  图为9月9日荆门片区会场 

   

  图为9月9日荆门片区会上荆州市院、宜昌市院、荆门市院、恩施州院、汉江分院等地负责同志介绍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有关情况  

   

  图为9月13日黄石片区会场 

   

  图为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讲话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摄影 魏秋晨 雷艳芳 杨辉国)为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情况的通报》的批示精神,9月8日至13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一行先后到襄阳、荆门和黄石等地,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情况汇报,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对上阶段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院关于专项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发挥打击、监督、保护、预防等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7月底,全省共批准逮捕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等犯罪案件272件384人;立案侦查非公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146件157人。此外,在加强涉企诉讼法律监督和非公企业违法犯罪预防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听取各地汇报后,针对当前存在的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基础性工作不够、落细落小不够、总体统筹不够、典型案例不够、下情上达不够等问题,王永金以“六个进一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的差距实质上是认识上的差距。认识上去了,措施就上去了;认识不到位,措施就无法到位。专项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头戏,各地检察长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以非常之为推进非常之事,确保收到非常之效。二是联系走访非公企业等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扩大覆盖面,全面掌握本地非公企业情况,采取登门走访、信函寄送、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问需”企业;要突出重点,对那些非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是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要注重实效,重点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权益受损案件线索等,对搜集的线索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一分析,逐一处理,逐一跟踪办理情况,逐一反馈办理结果。三是办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既要严肃惩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又要注重办理一批保护非公企业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办案过程中要有服务非公经济的意识。比如,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要带着这个意识去搜集、固定证据,总结相关经验材料。四是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市州分院原则上年底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有条件的县市区院也可以召开发布会。这既是一项宣传发动,也是一项倒逼机制。五是向当地党委、人大专题报告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院要把开展专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向地方党委、人大原则上进行一次专题报告,有关情况要上报省院专项活动办公室。六是情况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指派专人按业务条线及时逐级报送统计数据、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指导和促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会上,襄阳、荆门、黄石等地介绍了各自经验,其它地方介绍了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省院新闻处就召开服务非公经济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事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市州分院分管专项工作的院领导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宣传部门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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