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公里”一路畅通

14.09.2015  16:57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提出21条“真金白银”的优惠扶持政策,并要求地方政府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随后召开的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强调振兴戏曲艺术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需要和繁荣文艺事业的需要。

  “地方政府对当地戏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负有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应该从项目设立、政策落实和经费支撑上对所在地戏曲院团予以切实有力的扶植与支持。”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在《抓住机遇,振兴戏曲艺术》的署名文章中指出。

  记者近日从文化部艺术司获悉,为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各地高度重视,纷纷召开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出台系列举措扶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工作。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策落地

  8月13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提出把戏曲传承发展作为山西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传承发展戏曲艺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营造戏曲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当前工作重点。

  江西则以省政府的名义转发《若干政策》。近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将召开全省戏曲工作会议,部署戏曲传承发展工作。

  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梁伟年安排部署制定《湖北省振兴戏曲五年计划》和《湖北省振兴京剧五年计划》,并赴湖北省京剧院、湖北戏曲艺术剧院等单位实地调研指导,推动戏曲新政落实;副省长郭生练要求省文化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好贯彻工作。

  山东着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督促各地落实贯彻《若干政策》、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传承发展戏曲的各项任务。目前,枣庄、临沂等地已经召开座谈会,并就当地戏曲传承保护与发展、戏曲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上海、浙江、山西等地纷纷召开戏曲座谈会,部署推动下一阶段贯彻落实《若干政策》和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加大投入,扶持剧种传承发展

  浙江省起草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着力做好剧种传承、团体发展、剧本创作等“六个扶持”。围绕“六个扶持”的任务,浙江省将加大各级财政对戏曲传承发展的扶持力度,把戏曲传承发展纳入财政扶持范围,建立对戏曲团体的经费投入机制。实行财政配比政策。出台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快解决国有戏曲团体演出排练场所问题,力争到2020年省级重点戏曲院团实现“一团一(剧)场”,支持有条件的民营剧团建设自有剧场。

  吉林研究制定的《吉林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继续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吉林群众实际需求,增加吉剧、满族新城戏、农安黄龙戏等众多地方戏曲在全省每年4000场送戏下乡演出场次中的比例,同时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演出补贴资金,鼓励省直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加大城区公益演出和低票价惠民演出力度。

  湖北省结合大额度增加专项资金的实际,组织修改《湖北省地方戏曲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送戏下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

  从2014年开始,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进行公益性演出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5年度,福建省委、省政府继续扶持35个戏曲院团进行公益性演出活动。

  加快培养,完备戏曲人才队伍

  “戏曲是以‘角儿表演’为中心的艺术,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不少地方剧种的表演水平在下降。”山东省剧协副主席王华莹在山东省召开的戏曲座谈会上表示,“因此,造就杰出的表演人才,是弘扬、振兴戏曲的当务之急。

  江西省为缓解赣剧人才队伍行当不全、人才断层的现状,面向全省招收定向培养的37名赣剧学员,被录取的学员将在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和江西省艺术职业学院接受5年正规专业训练和文化教育,学杂费全免。

  福建省针对表演、导演人才队伍相对薄弱的情况,依托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举办了为期6天的“福建省导演高级研修班”,邀请省内外著名话剧、戏曲导演授课,全省60多位表演、导演参加学习培训。福建省文化厅上报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的林瑛、朱善根、黄愿亭,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的许天相、蔡清平、吴幼清6位名家参加文化部“名家传戏——当代地方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目前已被确定立项。

  浙江省还将精心筹划“新松计划”实施10周年研讨展示活动,争取为全国戏曲传承发展工作提供浙江实例。

  上海市探索恢复院团“学馆制”教学制度,在实战中强化人才培养。上海昆剧团对外发布学馆制,这一制度以“活态传承”为理念,70位学员通过3年系统学习,将实现传承100出经典折子戏、6台传统大戏的教学目标。

  可以预期,在各地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下,我国戏曲艺术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