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落马官员求情不只让人寒心

27.11.2014  12:18

  日前,安徽滁州市中院终审裁定,安徽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原局长乔伟获刑10年,总铺税务分局局长巨世耀获刑5年。值得关注的是,两人落马后,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个平时表现较好,建议从轻处罚。官方称,是为了不让家属心寒。(11月26日《安徽商报》)

  不知道,这两份盖了红章的表功求情信,到底有没有起作用。能知道的是,两名官员的家属自然没有寒心,而公众,却感觉到了一股冷气。

  官员落马,从来没有将平日之功,拿来补自己的过之说。就事论事,依法依规,法院会根据证据链,作出公正的裁决。某种程度上,发求情信,画蛇添足之举。

  但依据一个县里的政治生态,“不起作用”只是一种理论。关系社会、人情社会,原则问题也可能被强势部门的一纸证明所破解。求情信,或许真的能起到作用呢。

  求情信不讲原则,让公众寒心,从另一角度看,也算是国税局自我揭短。巨世耀因受贿罪终审获刑5年,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被国税局记三等功一次,并连续五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获优秀?

  这说明,他获得的“”本身,也是疑问。评选是不是公正,是不是客观?审核是不是严格?官员落马,按理说,单位应该迅速与其划清界限,怎么还好意思,拿“表现”较好去求情呢?

  如果说,因为不让家属寒心出具证明,那么文尾的“建议从轻处罚”,难道不是在干扰法院办案吗?难道不是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立场吗?

  不让家属寒心,可能是一方面。有时候,一些单位出了“丑事”,总想护短;有时候,一些单位出了事,就想替“自己人”开脱;有时候一些单位出了事,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地遮丑;更有网民说,如此言听计从不辨是非,难道是怕拉更多人下水?(吴双建)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