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践】行走乡间 文法普法入乡镇

14.07.2015  00:52

  新闻经纬讯 7月11日,我校文法学院法律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和社科普法志愿服务队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以“法律帮扶 法律下乡”为主题举办一系列普法志愿活动。

  志愿者们和实践队队员结合当地人需要,精选法律条例,把村民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继承法等法律对居民进行普及,范围涉及危险驾驶、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此次下乡普法宣传者多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他们在通山县文化广场设立普法点,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人提供专业建议。同时,队员们有针对性地发放问卷,重点调查依法治国背景下村民自治的现状。

  “我是良民,不需要知道法律。”法律知识问卷上的答案让实践队队员潘德乾哭笑不得。就读于我校法学专业的潘德乾认为:“法律很大一部分作用是帮助公民维权,但很多人对法律的理解有所偏差。因此,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很有必要。”

  另一方面,在服务点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实践队员邓江龙讲诉了一个借钱不还的个案:邻居借钱4万元,多次催款未还。一位大爷为这事儿烦恼不已,一来担心打官司烧钱,二来也不想因为催款打官司和邻居彻底撕破脸。

  邓江龙解释道:“在广大农村,欠钱不还固然理亏,但村民依然认为打官司是‘不厚道’的手段,‘告了他就撕破脸了,要不得’似乎构成了中国乡土特有的尴尬困境。不是没有法,而是不忍用法,普通乡民的忍与善,豁免了越界者的罪与罚。法律面临的是沿袭千年的道德围城。”

  活动结束后,文法学院团委书记廖明静说点评道:“这样的暑期社会实践让学生们走出校园,深入到社会的肌理之中,去触碰现实中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能引发学生们的思考,学以致用,对于社会和教学都大有裨益。”据介绍,每年夏天,文法学院法律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和社科普法志愿服务队都会奔赴广大农村进行与法律相关的志愿服务或者调研活动。

  “我们所做微不足道,只希望能在广袤的农村中鼓励更多的民众了解法律和相信法律。”邓江龙将实践队的旗帜收好,把一本法律学的书籍送给了志愿服务点前不愿离去的少年。(通讯员 龙俊逸 卢雨妮 责任编辑 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