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印发首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2.05.2018  02:42

法制日报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蔡长春  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这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对于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明确提出: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这次印发的首批中央国家普法责任清单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明确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是各部门的共同普法责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普法工作协调部门。这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据悉,全国普法办将结合“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加大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还将陆续公布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