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韩星张紫妍被迫陪酒 因潜规则自杀

15.10.2014  12:15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韩国首尔高法日前对韩国女演员张紫妍遗属针对经纪公司45岁的代表金某提起的损失赔偿诉讼做出判决,要求被告赔偿24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近14万元)。

  法庭判定经纪公司存在强迫张紫妍陪酒,此前的判决中,因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再加上当事人张紫妍已经自杀,法院认定“性招待说法证据不足”。

  2009年3月8日下午4点30分,张紫妍被发现于在京畿道盆唐家中吊颈自杀身亡,终年26岁。2011年3月,张紫妍的遗书首度公开,内容曝光她为求工作曾陪睡百次。

  张紫妍在人气超高的韩国电视剧《花样男子》(韩版《流星花园》)中饰演具慧善的女同学,一炮而红。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