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重新明确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6.05.2019  17:14

5月16日,第29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宜都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重新明确了机构改革后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残疾人的温暖关怀。

通知》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税务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统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和残联等25个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通知》明确要求市残联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残工委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残联理事长担任。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促使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同时,具体负责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研究建议出台政策,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创造条件,真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