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罪与罚”之外的教训也要重视

13.04.2015  16:16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潘强、董建国)最近落马官员贪污受贿案纷纷宣判。法网恢恢,“老虎”依法受审,彰显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勇气。贪官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但拍手称快之余也应意识到,反思不应仅仅停留在“罪与罚”的层面,一些官员在任时错误的执政理念和用权方式也值得警惕与反思。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利为百姓所谋才能留下“赞声”。然而,一些落马官员除了贪腐之外,执政理念扭曲或搞花拳绣腿,使普通民众受累,留下“恶政恶声”。近期落马的一批官员就是鲜活的反面教材,他们违背科学发展观,披着“新政”的外衣大玩形式主义。季建业在南京市长任上把上项目、搞工程作为增添政绩和仕途升迁的筹码,民送绰号“季拆拆”;倪发科在芜湖分管城建时,大拆大建,被称为“扒市长”等等。

落马官员“恶政恶声”自有来由。一方面,一些贪官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只想升官揽权,热衷玩弄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换取私利的筹码,出卖手中的公权,最终也害了自己。另一方面,一些干部脱离法治脱离群众,一切绕着GDP走,为了“速效政绩”大干侵犯百姓利益的事情。错误的政绩导向必然导致为政恶果,既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又为贪腐埋下祸根。

“恶声”之源来自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心里没有人民自然会以一己之私置于一切之上。实事求是地说,执政理念的扭曲、好做政绩上的表面文章非落马官员独有。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一些在位的领导干部执政思路也违背科学发展规律,形式主义、政绩工程在一定范围仍然存在。这不仅反映出一些地方错误的执政思想和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也说明当前的政绩考核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一些地方主官权力滥用仍存在监督缺失、追责不力的弊病。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将阻碍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一定眼睛里要有群众,不要做无用功,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一方面,官员们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心系百姓,敬畏权力,科学用权,政绩要围绕民心;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设计,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抓紧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试行政绩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完善政绩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