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于8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01.08.2016  22:06

(省防办 厅宣传中心)当前我省长江、湖泊、水库及中小河流水位持续下降,依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办决定于8月2日10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截至8月1日14时,长江监利至九江河段全线退出警戒水位(超设防0.08米至1.18米),主要中小河流退出设防;省内五大湖泊除斧头湖、梁子湖分别超警戒0.66米、0.59米外,其它均退至警戒以下;超汛限水库减至163座。我省江河湖库暴雨洪水灾害已基本解除。  

目前,我省仍处主汛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省防办要求各地继续做好日常防汛管理工作,防止麻痹松劲。要坚持做好24小时防汛值班,加强研判分析,及时提出决策建议。重点抓好江河湖库依规科学调度、巡查防守、砣子雨防范和“四小”防洪保安。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雨洪资源,抓好蓄水保水,一旦出现旱情,督促旱区做好抗旱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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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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