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01.06.2016  02:29

  6月,在小朋友的欢声笑语中向我们走来,再过不到两周,就是端午假期,各种好消息也是纷至沓来。违规招生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童装有了“新国标”、景区机场等地不得乱标价、湖北高速公路通行费将整体下降……6月1日起一批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将开始实施。这些变化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还有哪些好消息令我们充满期待呢?且听小编为您道来!

   看全国:

  【一】新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加大对考试作弊打击力度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于2015年12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这次修法比较显著地加大了对国家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抄袭、带小抄、代考等多种作弊行为,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一到三年,甚至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追究。

  而对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新法也加重了惩罚力度,除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外,可对相关教育机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二】旅客携带出入境物品超出“合理数量”或被扣

  海关总署今年3月发布 《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 明确了海关暂不予放行的旅客携运进出境行李物品的几种情形:(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该规定将自6月1日起施行。

  【三】营改增纳税人实现顺利申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继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后,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这标志着6月1日起营改增纳税人将实现顺利申报。具体举措包括整合办税资源,调整增设服务窗口,开设营改增绿色通道等。 相关专题:共享税收改革红利

  【四】快递收寄验视成强制性行业标准

  由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这意味着实物验视将成为今后我们交寄快件的必经程序。

   延伸阅读:邮政局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行业标准

  【五】童装“新国标”全面规范安全要求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委2015年5月26日批准发布。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明确规范,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新国标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标准要求等同于欧盟标准,高于美国标准;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